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公正、公平,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的操作流程,现就市级竞争性谈判项目二次报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统一向各响应供应商提供空白的二次报价单和空白信封。
2.各响应供应商应独立填写二次报价单并装入空白信封。
3.各响应供应商应直接将装有二次报价单的空白信封递交至谈判小组。
4.谈判小组应在收齐所有响应供应商的空白信封后,统一从空白信封中取出二次报价单并宣读报价。
本通知自11月1日起执行,各市(县)、区可参照执行。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