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财政局文件
苏财购〔2017〕18号
关于明确我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方式的采购工作,结合近年来我市网上商城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将继续委托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部分货物品类进行协议供货招标。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适用范围
苏州市本级、各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采购公务用汽车、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设备(含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和投影仪六类货物时实行协议供货方式采购。采购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在协议供货招标确定的中标品牌及型号范围内选择采购。除经主管预算单位批准外,采购单位不得采购协议供货范围以外的非中标型号货物。
二、有效期限
我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执行期限,按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的有效期执行。
在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或其指定的当地代理服务商)将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向市级和各区的采购单位提供中标产品和服务。每个有效期满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通过公开招标重新确定下一个有效期内的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及有关中标品牌与型号。
三、信息查询
为了使采购单位了解各期协议供货的中标型号、价格以及中标供应商有效期内各项具体承诺,“苏州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ag8九游会j9登录首页的“协议供货”栏目将公布各期协议供货的中标品牌、型号、价格及折扣率、选配件和改配件价格折扣率和中标供应商(或其代理服务商名单)、ag8九游会j9登录的联系方式、j9九游会真人的售后服务等详细信息。
四、采购方式
采购单位应按经济适用原则确定采购需求。
(一)公务用汽车的采购方式:采购单位可在协议供货中标品牌车型内直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对供货价格和服务进行再竞争。再竞争的成交原则为:与同期协议供货中标价格相比,下降幅度最大者为成交供应商。
(二)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设备(含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和投影仪的采购方式:
1.市级和使用市级网上竞价系统的区级
(1)单项或同批采购预算在20万元以下的,采购单位应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ag8九游会j9登录首页的“网上竞价”栏目,先在有效期内的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范围内进行网上竞价,竞价结果再由系统自动与网上商城定点电商已上架的同款商品进行比价,根据比价结果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具体竞价流程请按照《关于苏州市级预算单位实行网上商城和网上竞价采购的通知》(苏财购字〔2016〕24号)文件要求进行,其中市级单项或同批采购预算达到当年度政府采购目录相应起点金额及以上的,还需先填写“政府采购资金核定表”再开始竞价,单项或同批采购预算在当年度政府采购目录相应起点金额以下的,无需填写“政府采购资金核定表”直接竞价。
(2)单项或同批采购预算在2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单位应在协议供货中标品牌型号内选择三个及以上同价位的品牌型号,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对价格和服务进行再竞争。
2.未使用市级网上竞价系统的区级
由各区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
五、合同备案
市级采购单位填报过“政府采购资金核定表”,且为协议供货商最终成交的,应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区级采购单位的合同备案要求由各区财政部门做出具体规定。
六、付款方式
市级采购单位如与协议供货商成交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采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苏州市国库支付中心提出付款申请支付货款。如与网上商城定点电商成交的,按网上商城货款结算的相关要求执行。
区级采购单位的协议供货资金付款方式由各区财政部门根据区级财政资金集中支付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七、权益保护
采购单位要监督成交供应商履行承诺和采购合同约定的应尽义务,出现合同纠纷或质量问题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同时,采购单位也应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得无故拖欠货款,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承诺范围的其他要求。因无故拖欠货款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采购单位负责。
八、违规处理
在执行协议供货的过程中,如协议供货商不能及时按约定价格交付相应产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存在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请采购单位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反映,由财政部门联系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应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办法的通知》(苏财购字〔2007〕15号)同时废止。
苏州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苏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