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执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计划,根据我局《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收退事宜的指导意见》(苏财购字[2016]17号)的相关规定,目前各采购代理机构正在积极开展政府采购逾期未退投标(响应)保证金的集中清退工作。
请各参加过苏州市政府采购活动(含区县项目)的供应商认真核对保证金帐目,发现尚有应退未退投标(响应)保证金滞留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的,请于12月31日前主动与相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合法合规财务凭证,办理对账与退款事宜。
请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规与文件规定,认真受理供应商的退款事宜,及时办理清退手续。
供应商在联系投标(响应)保证金清退过程中,若遇到无理刁难或阻挠,可直接向我处反映情况,联系电话:68615829(12月9日前)、68616651(12月12日后)。
特此公告。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