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采购 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5-2    浏览次数615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采购 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17-05-02

苏州中远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咨询热线:0512-j9九游会真人

 

苏州市财政局文件

苏财〔2017〕9号

 

关于印发苏州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采购

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区财政局,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化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做好2017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经研究,现将《苏州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附件:苏州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要点

 

 

 

苏州市财政局

2017年5月2日

 

附件

 

苏州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要点

 

苏州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继续深化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贯彻《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调整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管机制,探索创新以法治采购为核心,以阳光采购、效能采购为两翼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努力提升市级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一、 学习贯彻法律法规,健全规章制度体系

继续有计划、多渠道、多层次地组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现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活动,提高依法采购、依法监管的法治意识。积极参与部、省法规政策制定的前期讨论,主动反映基层采购与监管实情,为各项新规出台建言献策。认真研究制定上级新出台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意见,注重实施中的新老政策衔接,及时掌握实施效果及问题。围绕“一核两翼”目标,完善监管部门内控机制,督促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梳理全市或市级政府采购政策制度,按计划制定《苏州市政府采购落实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若干意见》、《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实施信用信息查询与使用的通知》、《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评审费用标准的指导意见》等,修订《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实施细则》与《苏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等。

二、 优化政府采购流程,规范各方采购行为

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财政综合管理工作的协作联动,以结果为导向,处理好政府采购监控与效率的关系。积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按照“管办分离”原则,合理划分交易平台与监管部门的各自职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开评标、谈判、磋商现场,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公证人员等的分工职责、操作流程、行为规范与纪律要求等,促进政府采购交易环节规范安全、顺畅有序。围绕需求编制与履约验收管理两个关键环节,强化预算单位的采购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采购预决算信息公开与项目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审批进口产品采购与采购方式变更,探索部分常用产品进口采购集中论证、单一来源集中论证制度,建立部分产品或服务的进口采购与单一来源采购清单。

三、 强化财政监管职能,依法开展监管工作

按照建设法治财政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政府采购法定监管职责。正确理解信访举报与投诉对推动政府采购公开公平竞争的积极作用,认真办理信访举报与投诉事项,并在工作中及时总结法规盲区、制度缺失、执行不力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明确要求,提出规范意见。认真执行财政部关于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的要求,与审计、监察部门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与线索移交工作机制,拓宽对采购单位违反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处置、处罚手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继续开展社会代理机构执业质量监督检查,加大对社会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日常抽查,推动社会代理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全面贯彻新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结合省评审专家信息库升级改造,加大我市评审专家选聘工作力度,开展两年一次的评审专家全员培训与续聘,进一步细化专家评审内容和规范,坚决打击评审专家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供应商恶意串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等违法行为。配合法制部门做好政府采购涉法涉诉办理工作。在监管工作中,积极引入法律顾问会商机制,认真执行法制审查的相关规定,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落实联合惩戒工作要求。

四、 全面推动各项改革,健全完善相关机制

继续着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新厘清政府购买服务概念与范围,修订调整服务目录清单,牵头协调编办、民政及有关主管部门履行各自职责,落实物价部门成本规制管理规定,全力助推政府职能转变与事业单位改革。指导、协调做好ppp项目、棚户区改造与土地储备等超大金额服务类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继续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的相关工作。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根据公车改革后的新形势,简化公务用车、特种作业车辆的财政审批程序。继续缕清采购公证委托关系,购买公开招标公证服务。进一步做好各市、区政府采购的指导工作,完善全市相关工作联动机制,参与局内乡镇财政指导联席会议,调研并推动乡镇政府采购规范操作、依法监管。

五、 依托网络信息手段,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借助网络信息技术,拓展“互联网 ”政府采购新路径。不断增强政府采购执行系统、监管系统与门户网站功能,及时协调处理好日常工作中,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与预算执行系统在数据衔接与信息转换方面的突发问题,确保系统运行与数据信息的安全准确,不断提高对基础数据的分析利用。抓紧改进“网上商城”采购规则,改善“网上商城”用户体验,向各市、区逐步推广线上采购新方式。抓紧落实与腾讯公司的合作,利用微信、qq的“城市服务”窗口功能,在手机移动终端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抓紧开发“信用信息集中查询”软件,助力全市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规程。做好与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工作,参与配合电子开评标系统开发建设的前期调研。

六、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塑造清廉务实形象

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为契机,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技能的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养,充分挖掘潜能,及时提供平台,让广大监管干部在工作中不断得到考验与锻炼。在监管干部中强化廉政教育,确保每一名干部都能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建立健全监管工作内控机制,切实提高监管干部的大局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全面完成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良、服务优质、勇于创新、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监管队伍。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省财政厅

苏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印发

 

 

 
网站地图